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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6-21
2019-06-21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受贿案一审开庭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4
    据新华社天津6月20日电2019年6月2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46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孟宏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孟宏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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