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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6-13
2019-06-13 第20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453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陈文革、宋惠君、陈文凯:本院受理的原告赵章朋诉被告柴丽萍、陈文革、宋惠君、陈文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发回重审,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之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立案大厅二楼2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贾会义:崔艳丽申请执行贾会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105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崔艳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05执52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贾会义所有的位于管城回族区腾飞路4号10号楼2单元4层403房产(不动产权证号:1501303076)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房产拍卖及后续执行款发放等执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通知,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增强、郭茜: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与李增强、郭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8)豫0105民初168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还款义务,权利人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同日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706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将对你限制高消费,并对你名下豫AP5T61汽车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拍卖等执行过程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评估拍卖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有你们承担。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0103执4064号耿直:本院立案执行的(2019)豫0103执4064号申请执行人姜慧菊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耿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含拍卖、变卖)。公告期满60日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7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耿直名下位于中原区伊河路21号1号楼2单元3号不动产权证号(0201009228)房屋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们自本公告期满后第十五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取评估机构,办理相关评估,拍卖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随机摇号选定评估机构,所确定的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不再另行公告,并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二伟、杜二兵: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03民初385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本院依法向你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公告期60日,视为送达。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张二伟名下车牌号为豫AA1V95车辆一台。现责令你们自本公告期满7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车辆进行评估、拍卖。限你在本公告期满15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科选取评估机构,办理相关评估、拍卖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随机摇号选定评估机构,所确定的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不再另行公告,并对上述车辆依法进行拍卖。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25日10时起至2019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8号B6号楼东1单元6层西户(郑房权证字第0801036191号)房产一套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张菲菲、张桂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姚春梅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2019)豫0103财保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建民、郭伟娜: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411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查留洋: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普生药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查留洋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韩宏伟:本院受理原告卫东区新青山百货商行诉被告韩宏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03民初字第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占兵:本院受理原告李华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胜阳:本院受理原告李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少华:本院受理原告牛建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李鹏申请执行蔺新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2019年7月19日上午10时至2019年7月20日上午10时依法对被执行人蔺新民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亚兴路与新南环交叉口西北角碧桂园06幢2单元1层103号的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详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5/07)。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本院联系。联系人:王冬、联系电话:0375-2863661。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15日10时至2019年7月16日10时止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c4EW5h&user_id=2014980886,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连松科所有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南、杏湾路西31幢1单元20层西户、中西户及地下车位,建筑面积:158.81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9449861、09449839,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咨询电话:0375-2862798、13837517339(李法官)。监督电话:0375-2862230。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雷天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3民初1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乔伟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3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贺庆敏:本院受理原告桑青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3民初25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贺庆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桑青元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月8日起至实际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付)。案件受理费230元,公告费540元,由被告贺庆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让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党云付:原告邓昌武与被告党云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2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任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白龙涛、白龙道:原告河南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白龙涛、白龙道、陈庆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2民初6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任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梁兵团:本院受理原告王小伟诉你与王金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园尚:本院受理原告李正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5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张静:本院受理原告邵乐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425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陈俊来:本院受理原告李国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兰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诉你、谢小东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冯利端、冯国利、张焕章、赵春:本院受理原告解会娟诉你四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四人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四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冢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孙孝义:本院受理冯文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秦中华:本院受理原告林小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华商纺织品有限公司、刘鹏、刘瑞英、刘邦、温亚男:原告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华商纺织品有限公司、刘鹏、刘瑞英、刘邦、温亚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8日作出(2018)豫14民初551号民事判决。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208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翟帅涛:本院受理原告赵敏生诉你、孙新超、武建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另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观音寺中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柳国栋:本院受理苏纪先诉柳国栋、李宗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84民初2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牛国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883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吴铁牛:本院受理原告姚德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883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限被告吴铁牛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借款194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180元,由被告吴铁牛承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西虢中心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欢:本院受理原告许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883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限被告张欢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归还原告借款4875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018元,由被告张欢承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西虢中心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黎明:本院受理原告张春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883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限被告张黎明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借款415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836元,由被告张黎明承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西虢中心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邹志琪:本院受理原告何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883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限被告邹志琪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归还原告借款48300元;案件受理费1007元,由被告邹志琪承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西虢中心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贺海军、张利霞:本院受理原告杜进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明洁:原告丁静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726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10日内偿还原告丁静静借款66000元。案件受理费1450元,公告费600元,由你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常琴:二审上诉人刘广辉与二审被上诉人张海霞、徐群立及一审被告常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民监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开封市金珠老黄记餐饮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波诉被告开封市金珠老黄记餐饮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204民初2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五份,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林美云:本院执行的申请人郭二修与被执行人林美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102执1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通知限你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8)豫1102民初83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申报财产。自发出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19年7月28日10时至2019年7月29日10时止,在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豫L-96795号东风瑞达起亚牌汽车一辆。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搜索户名: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朱治平、河南宸嘉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张建成与被执行人朱治平、河南宸嘉宇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102执1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通知限你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8)豫1102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申报财产。自发出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河南联合煤炭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张慧芳、张之鹏、陈桂芝: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被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民终27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天伟:本院于2019年5月23日受理李富山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豫0306民初7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06执2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蒙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牛永念、陈贞贞、洛阳双祥商贸有限公司、偃师市金沃建材有限公司、张胭脂、孟津豫灵农化有限公司、河南昌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王昌正、闫鹏伟、赵兴粉、张秀珊、洛阳冠鼎建材有限公司、河南弘悦商贸有限公司、李怀芝、周振新、周晓明、李慧英、洛阳市浩洛机械有限公司、田强、刘喜旺、尤春丽、徐平霞、代治伟、洛阳市浩腾机械有限公司、洛阳龙天工贸有限公司、商硕、王勇、韩俊荣、高商、吴辉辉、权佩佩、洛阳领航酒店有限公司、孟英团、闫兆可、王龙海、洛阳佰鹏商贸有限公司、张拥军:本院受理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利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豫0306民初1115号、(2018)豫0306民初736、531、530、633、445、448、708、747、630、6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06执118、283、266、264、256、255、252、250、239、217、20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391民初720号吕战友: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张延利、杨晓斌、洛阳轩锋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届时拒不到庭本院将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天元刚玉有限公司、洛阳博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戴屹、张小利、宋雪峰、任永辉、戴巧峰、李双玉、武陈毅、苏珊: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洛阳市瑞龙商砼有限公司、伊川县富强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洛阳龙海置业有限公司、任俊雅、周鹏远、毛富江、任永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澳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洛阳亚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伊川县恒泰国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洛阳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大华瓷业有限公司、刘凤英、董占坡、李向阳、杨净晓、晋亚佗、陈晓利、叶安敏、张小平、王咪婷、冯俊飞、晋亮、胡娟娟、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跃彬、袁小霞、冯少彬、朱绢、张灿伟、董巧珍: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551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洛阳澳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伊川县恒泰国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大华瓷业有限公司、刘凤英、董占坡、李向阳、杨净晓、晋亚佗、陈晓利、叶安敏、张小平、王咪婷、冯俊飞、晋亮、胡娟娟、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跃彬、袁小霞、冯少彬、朱绢、张灿伟、董巧珍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向原告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按照约定年利率24%自借款之日的2017年1月6日至履行判决之日,如有支付利息部分执行时予以扣除);二、被告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伊川县恒泰国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大华瓷业有限公司、刘凤英、董占坡、李向阳、杨净晓、晋亚佗、陈晓利、叶安敏、张小平、王咪婷、冯俊飞、晋亮、胡娟娟、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跃彬、袁小霞、冯少彬、朱绢、张灿伟、董巧珍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范围内可向被告洛阳澳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李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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