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9-06-13 第11版:平安南阳
| 大 | | 中 | | 小 |
|
|
远赴湖北讨工资带病调解暖人心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通讯员罗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8 |
|
|
|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通讯员罗宇)“你们普法宣传做得好,才使我们农民工找到了维权的路。”6月10日,姜某来到唐河县城郊乡司法所,拉着该所所长郭永淼的手激动地说。 2017年,吴某作为唐河某建筑公司的包工头,在湖北省承包工程,招用四川籍的姜某等几十人为其工作。工程竣工后,吴某拖欠姜某等人工资10余万元。姜某等多次向吴某追要工资未果,来到吴某的老家唐河县某村,看到村里的法制宣传版面,便找到唐河县城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调委会接受了姜某等人的申请后,指派郭永淼承办该案。郭永淼不顾自己刚做完两个脑血管支架手术,还在恢复期,便带领工作人员找到吴某了解情况。在确定姜某等人的反映属实后,便成立专职调解队,依法展开调解。 吴某听到风声,关掉手机,躲到湖北省的一个亲戚家里。6月6日,郭永淼带领调解小组,与吴某的妻子、父母沟通,释法明理,得到他们的配合,又连夜带领调解小组成员赶往吴某的亲戚家,对吴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最终,吴某与姜某等人签订了调解协议,承诺3日内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完毕。 6月10日,拿到工资款的姜某等人来到唐河县城郊乡司法所,向郭永淼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