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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6-13
2019-06-13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异地执行数百吨小麦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通讯员王英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07
    本报开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通讯员王英超)6月6日,尉氏县法院组织100多名干警,出动警车12辆、挂车9辆,由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赵年带队,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干警和媒体记者全程监督,对一起涉“三农”案件进行异地执行,维护三夏农民权益。
    当日3时30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强一声令下,执行队伍从该院出发,赶往距离100余公里的漯河市临颍县,在当地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快速高效地将300余吨小麦良种执行回尉氏,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系一起仓储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2018年5月,尉氏县的原告河南中种联丰种业有限公司,与临颍县的被告河南省粮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仓库租赁协议,后因被告管理失当,造成原告存放于被告处的粮食损失惨重。原告起诉至法院,该院经审理于2019年4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10日内返还原告粮食缺失款290.517万元,返还原告小麦35.001611万公斤,并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329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考虑到粮食不易长时间保存,且数量达数百吨,如不及时执行,将会再次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但如何将300余吨粮食执行回尉氏,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难题。
    为此,该院多次对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研判,勘查执行现场,并与临颍县法院取得联系,争取配合,制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执行现场,干警们分工明确,按照执行预案,入仓前排除一切执行障碍,入仓时测量仓内氧气浓度是否达标,做好搬运工人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外围负责警戒和负责押车运输的干警排除万难,为小麦的装运清除一切障碍。
    历经14小时,9辆挂车全部驶入申请人仓库,300余吨小麦顺利交付到申请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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