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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第09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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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首个强制报告制度发现未成年人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况应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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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薛华通讯员尚森利董新丽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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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漯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薛华通讯员尚森利董新丽)“检察院牵头出台的这个强制制度好啊!这一创新举措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又一道防护网。”舞阳县文峰一中教师、县人大代表宋景华称赞道。这个强制制度是该县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信息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据悉,这是漯河市出台的首个强制报告制度。 谁出台? 该意见是舞阳县检察院会同舞阳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等11个单位联合出台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的衔接,将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追责难、救助保护不及时等困境。 咋报告? 据了解,该意见从发现机制、先期调查、处置方式、证据收集、取消监护人资格情形、法律援助、监督机制等方面规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信息强制报告机制。 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民政机构、社区居(村)委会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或工伤、火灾、坠楼、溺水、中毒、自杀等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民政、教育、卫生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同时向检察院通报情况,有关单位应当对报案人信息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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