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6-12
2019-06-12 第09版:检察天地 大 |  中 |  小 

全省首次少年警务培训检警协作共筑铜墙铁壁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3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近日,新乡市83名专司少年警务的公安民警和30名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干警齐聚河南检察官学院新乡分院,共同参加全省首次少年警务培训,推进检警协作,共同筑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铜墙铁壁。
    作为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的主力成员单位,为更好贯彻少年司法的保护精神,新乡市检察院和新乡市公安局商议少年警务事宜。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林海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凡辉,以及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朱艳菊为该市刚成立的22个少年警务工作室授牌。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挺教授和朱艳菊等6位老师授课,讲解理论、总结经验。在分组讨论中,少年警务人员与检察干警展开热烈讨论。参训学员纷纷拷贝课件,要带回去和同事一起学习。
什么是少年警务?
      公安机关探索少年警务制度,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使少年警务与未成年人检察、少年审判矫正制度相互衔接、有机结合、联动协作,从立案、侦查、预审、起诉、审理到执行建立一整套少年司法制度。
有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