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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6-12
2019-06-12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一纸判决结束绝望婚姻

作者:□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陈荣娜/讲述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芦萍/整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55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是很多人对婚姻的看法。作为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的一名民事法官,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也有“劝合不劝离”的初衷。但不久前我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尽管妻子态度坚决,不同意离婚,我还是根据我了解的事实,判决离婚。至此,这起长达四年,原告已起诉四次的离婚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句号。
    50岁的王某与大他一岁的妻子陈某已结婚25年,他们的女儿已22岁。从2015年4月起,王某开始起诉要求离婚。我负责审理这起案件时,已是王某第四次起诉离婚了,前三次他的起诉均被法院驳回。
    是什么原因让王某有如此的恒心与决心,一次次要与结发妻子离婚?看了王某的诉状后,我通知王某到庭,希望能了解他的真实想法。
   眼前的王某面色憔悴,表情呆滞,没有神采的眼睛里流露出对生活的悲观与疲惫。谈及自己的婚姻,王某说,他与妻子1994年结婚,婚后,原本在企业上班的二人相继下岗。后陈某的家人为陈某安排了一份事
业单位的工作,因为陈某有会计证,比他更好找工作,于是陈某就把这得之不易的机会让给了王某。
   王某得到了一份工作,但彻底失去了在家庭的地位,此后,陈某总以王某的“恩人”自居。加上陈某
同时兼任几家私企会计,收入颇丰,在家里更是说一不二。无奈,王某承担了全部家务活:接送孩子、买都是我给的!离了我你一无所有,你身上的一根线都是我的……”而在陈某的影响下,他们的女儿也缺乏对父亲应有的尊重。
   “这样的日子我度日如年,在那个所谓的家里,我没有丝毫尊严,更不敢奢望幸福。现在闺女长大了,
该尽的义务我 都 尽了。我们已经分居四年了!”在与王某的交流中,我能真切地感受到他对婚姻的绝望。
    随后,我又通知陈某到庭,想了解一下她的想法。眼前的陈某与王某有着巨大的反差,一身得体的衣服,淡而精致的妆容,说起话来思路清晰,字斟句酌。
  “法院前三次都判决你们不予离婚,而且你们已经分居四年,在这四年中你们的关系难道一直都没有改善吗?”我问。
  “我们不是分居,他只是便于照顾他父母才回他爸妈家住,我和女儿逢年过节也都回去看她爷爷奶奶!”
  “可据我了解你公公都去世两年多了,你不知道吗?”
  “是吗?啥时间的事?我不知道啊!”陈某吃惊地问道,意识到自己的话自相矛盾,陈某立即不再言语。
  “我把我工作的机会让给了他,他现在却想离婚,咱们法院应该保护妇女的权益,这婚我说啥也不离!大不了双方都耗着,谁也别好过!”陈某的语气中带着恨意与怨气。
    与双方交谈后,我了解到这起离婚案件中两人平时的生活状态:男方在家毫无尊严,女方以恩人自居,男方起诉离婚后法院多次调解,女方态度均无转变。即便分居已经四年,但女方出于对男方“忘恩负义”的仇恨,宁可耗着,也不愿意离婚。
    最终,我对这起案件作出了离婚判决。
    我们常说,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可什么才是和谐的家庭?我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如果不去探究人性深处的矛盾,只是为了追求表面的“和谐”与所谓的“社会效果”,用一纸判决来维持并不幸福的婚姻,那就违背了法律公正与平等的精神。而让每一名人民群众在法律的保护下,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才是法律的关怀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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