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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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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 |
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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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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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 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 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何继续发力?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确定十个方面、共计53项主要任 务,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向 “切实解决执行难” 目标前进。 1核心指标不调低,坚持从源头解决执行 “纲要的目的,是巩固‘基难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说。 根据纲要,“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巩固主要通过“五个常态化”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常态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执行工作模式常态化;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整治常态化;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 纲要提出的第一项任务即“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孟祥表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解决执行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解决。 根据纲要,人民法院将在2019年前完成民事强制执行法调研起草工作。此外,人民法院还将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打下实践基础。 2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失信惩戒系统 纲要提出,深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加快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N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建设。 其中,在失信惩戒系统方面,纲要提出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财政、金融监管、税务、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纲要提出,在2020年底前完成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各联合惩戒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 纲要还提出,细化信用惩戒分级机制,根据比例原则对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采取相应力度的惩戒措施。畅通信用惩戒救济渠道,对于错误纳入、未及时屏蔽、公布信息不准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3深入推进执行改革,对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 ——加快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将执行权区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 ——全面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实行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 ——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建立健全仲裁、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执行的工作机制。 ——推进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发挥司法警察釆取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收集证据等作用,提升执行效率和威慑力。 …… “继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孟祥表示,纲要规定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构建科学、严谨、系统的执行规范体系。 (据新华社北京 6月11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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