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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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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出台新规终结本次执行需征求申请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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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王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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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王东)日前,省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执行案件办理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规范终本案件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的若干规定》,就规范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以下简称终本约谈)的执行行为提出明确规定,旨在切实规范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案件,确保终结本执行程序案件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终本约谈? 终本约谈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应当将案件执行情况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意见。 终本约谈应在案件已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拟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进行。 终本约谈对象为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特别授权)。约谈人为承办该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 约谈内容有哪些? 规定明确,约谈内容包括告知约谈对象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告知约谈对象案件执行情况;告知约谈对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询问是否还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告知约谈对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及法律后果;告知约谈对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权利;听取约谈对象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等七项内容。 有哪些约谈方式? 规定指出,约谈方式原则采取面谈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约谈。采取面谈以外方式约谈的,应先经执行局长审批。规定还对各种约谈的方式、流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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