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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第19版:平安新乡 大 |  中 |  小 

拒不履行?拘传、拘留!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张宏波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8
    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张宏波)5月16日晚上,被拘留8天的被执行人刘某的家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刘某以买车为由向同村的张某借款4.5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清偿。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讨要未果。张某遂将刘某诉至原阳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刘某清偿4.5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刘某仍不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谁知被执行人刘某接到法律文书后不但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还和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经调查,被执行人刘某银行账户有多笔大额转账记录,属于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行为。
    5月7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群众举报,刘某正在家中。执行干警火速将刘某拘传到法院,然而刘某毫无还款意愿,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并于当天21时将其送进拘留所内。
    在拘留所待了8天后,刘某的家人坐不住了,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于当晚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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