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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30
2019-05-30 第06版:法治关注 大 |  中 |  小 

去而复返智结执行“骨头案”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薛华通讯员陈戈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89
  面对执行法官盘查,“老赖”刘某称没钱,不料手机微信支付记录却出卖了他,法官告知其行为可能会被判刑,刘某急忙还了款。
  5月17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根据执行线索,在沈丘县找到规避执行的刘某,经过一番较量,刘某当场履行了执行款,一起执行“骨头案”顺利执结。
  2015年12月漯河市民刘某向朋友孟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双方约定还款,孟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返还孟某本金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刘某兑现了1万余元执行款后就“人间蒸发”了。法院执行法官经过排查,发现刘某的几笔存款来往是在沈丘县。后通过走访和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发现了刘某在沈丘县和安徽某县城做销售防盗门的生意。
  5月17日凌晨,执行法官同申请人一起来到了沈丘县,果然发现了刘某经营的防盗门门店,进店询问,店员称刘某不在店内。按照预案,如果在沈丘找不到刘某,执行法官就要到与沈丘接壤的安徽某县继续排查、梳理线索。根据排查情况,执行法官认为刘某前几天还在沈丘跑生意,应该走不远。
  中午时分,假意驶离沈丘的执行法官去而复返。果然,当执行法官和申请人孟某再次来到刘某经营的门店时,发现刘某正在门前指挥店员向过往群众散发传单。执行法官慢慢靠近刘某,当刘某看到执行法官和申请人时,赶忙迎了上来。执行法官明白刘某是害怕强制执行影响门店的生意,连忙悄声说:“我们是源汇区法院执行局的,你看这个案件是在店里说,还是回漯河?”刘某忙答应到车上说。
  上车后,刘某对执行法官的做法表示感谢,但称生意不好做,没挣到钱。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刘某一边说话一边玩手机,便让刘某出示相关手机信息。结果发现刘某的微信支付记录上数额高的5000元,数额低的也有800元,对此,刘某狡辩说是货款。
  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刘某其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要按拒执罪进行刑事处罚,刘某迫于压力,很快凑齐了借款。孟某接到执行款后连连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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