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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第03版:重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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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花朵在法律呵护下绽放 |
预防欺凌守护“校园净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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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文王富晓/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477 |
|  | | 送法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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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他们能够平安快乐健康地成长,是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心愿,也是每个父母最大的心愿。他们需要家庭和社会的悉心呵护才能健康成长。为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全省政法系统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守护他们的成长之路。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我们推出“让花朵在法律呵护下绽放”系列报道,今日刊发第一篇。 核心提示 5月17日,公安部、教育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这次现场会,谈到了涉校刑事案件处置、校园欺凌案件处置等多个问题。 就在这次会议召开之前几天,发生在江西上饶市第五小学的一起因校园欺凌而引发的学生家长持刀伤人案件,再次将公众的目光聚焦在了校园欺凌上。目前,校园欺凌已成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不但破坏了校园和谐的学习环境,而且严重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我省校园欺凌情况如何?怎样才能预防校园欺凌,还学生们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成长环境?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A现象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 近日,宿迁高等师范学院一名女生被围殴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视频开始,有4名女子将受害女生堵在门后,轮番扇耳光,一名白衣女子边扇边辱骂。随后,其余几名女子坐到一边,不停地说笑,并用手机拍摄视频,而白衣女子与另一名女子继续轮番掌掴。整个过程中,被打女子并未还手,一直躲在墙角任其殴打辱骂。在一分多钟的视频内,受害学生前后遭4名女子连续扇了50余记耳光。该校发布通报称,已与该生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现状,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4月20日,警方已掌握全部嫌疑人情况,具体经过正在调查中。 无独有偶,4月5日,有媒体报道,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一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多名女生在卫生间内欺辱一名女生。针对此事,鹿寨县教育局当天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视频内容属实,已要求涉事学校立即启动校园欺凌应急预案,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5月17日,公安部、教育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现场会上,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打击有效处置涉校案事件,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案事件处置。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表示,全国涉校刑事案件实现6年连降,2018年相比2012年下降了52.1%。然而,校园欺凌事件仍然在全国各地上演,形势不容乐观。 B调查 我省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存在情况不容乐观 “你受过校园欺凌吗?” “你有没有欺凌过别人?” 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带着这两个问题,走访了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的几所中小学,不少中小学生对于这两个问题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我欺负过别人,别人也欺负过我,这多正常。”二七区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张恒(化名)对河南法制报记者提出的问题不以为意。他说,男生之中这种情况很常见,“看谁不顺眼我们就会欺负他”。 根据5月21日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河南省中小学校园欺凌研究报告》,校园欺凌现象在河南省中小学普遍存在,校园欺凌形势不容乐观。相对于新闻媒体曝光出来的校园欺凌事件而言,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参与过校园欺凌的学生人数更多,然而学校教职员工对其的感知程度比较低,有的教师甚至断言本校不存在欺凌行为。 “我们学校基本不存在校园欺凌行为,没有学生向老师报告过,也没有家长提到过。”郑州市某中学学生工作处某工作人员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本学校不存在校园欺凌问题。省社科院一位专家表示,被教师、教职工等感知到的校园欺凌行为是有限的,甚至可以说是冰山一角,大量真实地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欺凌行为隐藏在学生中。 C原因 欺凌发生原因多而复杂 学校家长难辞其咎 《河南省中小学校园欺凌研究报告》认为,我省中小学校园欺凌行为的大量存在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学生自身、学校、老师和家长是影响最大的因素。 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思想和心智还不成熟,特别是小学生接受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时间短,对欺凌行为的认知有限,加上小孩子天性贪玩且较少受道德约束,很容易造成校园欺凌事件。从学校方面来说,学校没有形成常态化管理,且多数学校习惯于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和批评处分来处理校园欺凌行为,有的甚至仅限于口头说教,导致处置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河南法制报记者通过调查访谈发现,学校老师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方面,对学生的人际关系、心理健康和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关心普遍不足。 此外,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我省是人口大省,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造成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留守儿童通常由其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人代为抚养,隔代抚养使得亲子互动频次降低,家庭教育质量下降。留守儿童在学校的行为表现、心理状态和情感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也是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潜在因素。 D对策 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化关注 采访中,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必须高度重视校园欺凌现象,从政策、制度层面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机制,发挥家庭教育在防治校园欺凌中的独特作用。 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关注每个学生不同寻常的行为表现,做到事前早预防。一旦发生校园欺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使得欺凌行为实施者得到相应的惩戒;事后及时与欺凌事件当事人及其家长进行沟通,给予被欺凌者适当的安慰、关爱和支持,对实施欺凌行为者进行后续教育,促使其行为转化。 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是重要一环。省普法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应将与防治校园欺凌有关的法治教育列入日常教育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定期举行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好司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作用。全社会应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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