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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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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受害者向家暴说不的勇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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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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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揪心的视频引发了全民对家暴的讨论。5月20日,一名女子在架设摄像机取证家暴时,被突然出来的一名男子拳打脚踢长达40多秒,一名幼儿始终在旁大哭。5月21日,当地公安机关通报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对其故意伤害妻子姚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女子已赴广州就医。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随着人们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很多人都意识到了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这名女子勇敢地选择了反抗,拍摄视频固定证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依然有很多受害者基于各种原因既不愿对外张扬,更不愿报警求助,导致持续地受到侵害。如何健全保护机制,激活受害者向家暴说不的意识和勇气,应该是全社会共同思考的问题。 长期以来,受“家丑不可外扬”“家暴就是家务事”“劝和不劝离”等固有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家暴的受害者并没有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家庭内部生活的封闭性、私密性,受害者即便选择报警,也难以有效搜集证据,以至于“清官难断家务事”,反而可能让受害者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总之,当前存在的种种现实因素,极大压制了受害者向家暴说不的勇气。从这方面来讲,反对家暴不仅仅是颁布一部法律那么简单,更非公权机关介入就可万事大吉。这既需要持之以恒地宣传法律意识、积极“亮剑”家暴行为,又要积极完善心理干预、不良情绪疏导、受害者庇护、人身保护令等配套措施,真正激励受害者有意识、有勇气、有能力向家暴说不,不再总是沦为被施暴的“羔羊”。 反家暴长路漫漫,整个社会对受害者提供精神乃至物质支持无疑是第一要务。只有让受害者们感觉到法律的保障、社会道义的支持以及社会组织的援助,受害者才能勇敢地站出来,指认施暴者的罪行,逃离他们的魔爪。我们应该加强各方面的支持,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真正有效遏制家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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