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24
2019-05-24 第14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

检察长走访调研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朱思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8
    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朱思璇)近日,为宣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维冠深入民营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开展这次走访活动,是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贯彻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要求、打造新时代服务型检察机关、构建新型检企关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面对面真诚沟通,赵维冠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向企业家代表详细说明了如何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区分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区分经济活动中的“回扣”“好处费”等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说明了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严格规范文明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
    此次走访活动,使企业家们更清楚地了解了检察机关的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更提振了企业家们干事创业的信心。企业家们表示,睢阳区检察院开展的这项活动很有现实意义,是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