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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24
2019-05-24 第07版:平安许昌 大 |  中 |  小 

执行“不强制”被执行人被感化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 斌 通讯员 赵市伟魏泽森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33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 斌 通讯员 赵市伟魏泽森)“韩法官,我把钱都带来了。感谢法院没有强行拍卖我的住房,王某有情有义,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钱筹齐……”5月13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刘某走进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履行了30万元欠款,感谢法院人性化执行。
    刘某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王某借款46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仅还了部分借款。2018年2月,王某将刘某告上法庭,并申请将刘某名下房产进行保全,随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刘某仍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韩宁第一时间联系到刘某,刘某称自己家庭条件不好,经济拮据,确实无法拿出那么多钱,而且一家老小都住在涉案房屋,生活重担全靠自己一人负担,请求法院网开一面。
    为了核实刘某所说的真实性,韩宁主动上门了解情况。5月8日一大早,韩宁特意不告知刘某主动登门,发现刘某一家和年迈的父母均在该房居住。
    了解真实情况后,韩宁再次组织王某、刘某来到法院进行调解。经过劝说,王某念及旧情主动放弃利息,刘某既感动又惭愧,承诺会想尽一切办法尽早还清欠款。
    最终,两人达成和解,约定了分期还款协议。让韩宁意外的是,仅仅过了5天,刘某便来到法院,带着东拼西凑的30万元,一次性全部履行欠款,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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