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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第10版:平安南阳 大 |  中 |  小 

邓州市司法局跨省押解在逃社区服刑人员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郭琨通讯员苗军玲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7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郭琨通讯员苗军玲)5月9日,邓州市司法局联合南阳监狱派驻警察与邓州市公安局构林派出所民警奔赴千里,将在逃的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押回。
    2016年7月4日,刘某因买卖身份证件被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邓州市司法局执行后,刘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邓州市司法局多次查找,刘某下落不明。2016年12月13日,萧山区法院裁定对刘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公安机关将刘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开展了为期两年多的抓捕行动。
    2019年4月29日,邓州市司法局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刘某在杭州被抓获。邓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公安局、检察院、南阳监狱派驻警察召开联席会议,周密部署刘某收监执行工作。5月9日,邓州市司法局、南阳监狱派驻警察与市公安局构林派出所民警远赴杭州将刘某押回并收监执行。
    此次抓捕是邓州市司法局首例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跨省押解的行动,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为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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