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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第01版: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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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严”让国人食品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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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京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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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一连提出了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详见今日16版)。 这基本涵盖了食品从生产、监管到处罚、问责的全链条。有理由相信,经由这“四个最严”,我国必将编织起一张细密的治理网络,降低食品风险,让食品更安全、更健康。 当然,既然意见明确要求“最严”,也表明之前的治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最严谨的标准”而言,意见提出加快制修订标准、创新标准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等几方面内容。在“最严格的监管”方面,意见更强调源头监管、常态监管、过程监管,监管覆盖生产、流通、制作等各个环节,要建立完备的追溯记录,能够实现可追溯。这些规定,都有着极强的针对性。 食品安全牵涉甚广,特别是在中国食品生产企业“多、散、小”的情形下,完全实施无缝隙监管,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监管。 必须明确,食品安全不仅关乎民众的权利获得,也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拿出百倍的精神,实施最严厉的监管,方能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新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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