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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第16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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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大调解格局? |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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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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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举行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那么为何提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大调解工作格局如何加强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解。 ●调解工作的作用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司法部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如何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我国基层人民调解过去在人民群众身边多以“老娘舅”“和事佬”等形象出现,但进入新时代,矛盾纠纷的类型发生了新变化,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要加强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工商联、贸促会、法学会和行业协(商)会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进一步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到2019年年底,在所有地市级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力争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 ●大调解格局如何加强各类调解衔接联动?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司法确认、公证、仲裁等方式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活动中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纠纷,解决行政争议。 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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