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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15
2019-05-15 第11版:法治论坛 大 |  中 |  小 

通 知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3
张志斌、许静华、洛阳希华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们,关于陈小攀、于红莉对你们享有的六百万元债权,现已将欠款及利息等从属权利全部转让给徐川川,请你们在公告通知后向新的债权人徐川川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陈小攀 于红莉
        2019年5月15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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