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9-05-15 第09版:检察天地
| 大 | | 中 | | 小 |
|
|
“两长”护航生态健康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通讯员张胜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69 |
|
|
|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通讯员张胜利)近日,新密市检察院邀请新密市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召开研讨会,就认真落实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郑州市检察院联合研究制订的《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设立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等问题进行讨论。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合作,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河湖生态健康发展的日常维护工作由河湖长负责,新密市检察院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由检察长负责,分管检察一部、四部的副检察长负具体责任;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共同成立联络室,地点设在河长办,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到联络室办公,对危害河湖生态健康发展案件、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研究解决,确保有关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和河长制办公室要通过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作督办、重大问题会商研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齐心协力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河湖管理机制,强化河湖管理成效,发挥公益诉讼在水生态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