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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第13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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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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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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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李爱荣: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杨君: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5日10时起至2019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1号2号楼2单元27层2708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spm=a213w.3065169.0.0.M03r4A,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张静华:本院受理原告马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103民初5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王育成申请执行任磊、白爽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任磊所有的位于中牟县城关镇百花路北侧3单元1层东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牟房权证字第20081510)进行评估。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上述财产。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中牟县城关镇百花路北侧3单元1层东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牟房权证字第20081510)。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任磊。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在拍卖日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相关凭证;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向本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标的物状况、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联系本院执行人员。联系人:朱卫平。联系电话:17803832983。 长垣县人民法院公告马百根: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哲诉被告马百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长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李京中: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正诉你与李中会、杨卫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9001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孔小军:本院受理原告陈高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9001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赵杰:本院受理原告王久战(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9001民初9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河南万家企业联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鼎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红伟、苗改勤: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大商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9001民初4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张东萍: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由于该判决书中被告“张冬萍”的姓名,原告起诉时书写有误,导致河南法制报2018年11月27日12版公告送达判决书时,张东萍名称有误,应予更正。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9001民初6078号民事裁定书,发出公告之日起视为送达。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尹会霞:本院受理原告段双娥诉你与张天娥(张金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9001民初10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范明伟、任小利:本院受理原告袁宝生(袁同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9001民初10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9001民特28号 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学兰、杨玉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张学兰、杨玉清称,2015年1月14日,被申请人杨旭被济源市优洋饮品有限公司安排到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搞市场开发,2015年1月17日失去联系。下落不明人杨旭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杨旭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杨旭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杨旭情况,向本院报告。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强、郭娇娇:本院受理原告石东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9001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田卫献:本院受理原告孙佩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9001民初10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王秀勤:原告河南锦汇金正置业有限公司与你确认合同无效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9001民初5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李永惠、王伟军:本院受理原告吴会勇诉李永惠、王伟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9年06月09日10时至2019年06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龙湖镇龙泊南路北德丰·麦卡伦14号楼1单元2层201房屋(合同号:16001357182)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赵凤敏:本院受理原告史俊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84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十份,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鑫基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洛阳市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乔武军,一审原告洛阳市昊祥劳务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洛阳鑫基职业有限公司、河南技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段留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建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6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金融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胡锦文: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明鑫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3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郭少波: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50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吉海:本院受理原告李志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8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志钦:本院受理原告郝铁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9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明鑫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伟健、王红建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58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常吉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大型设备吊装运输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54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庆捷: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市洛龙区永盛建材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1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会君、何淑华:本院受理原告曹重现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吴亚来:本院受理原告李庚武诉你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876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上海东旅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雨晨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525号一案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任红: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新视力公交广告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方位格、王志强、彭晓咪、彭占飞: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艺华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2002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0411执468号安长东、李咏梅:本院执行的何冬梅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411执468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18)豫0411民初30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411执468号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自报告财产令送达后3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敏学、陈治国、李勇、河南中原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异议人(申请执行人)王光军、王利克、王瑞娟、被执行人河南中原物流有限公司等、第三人王敏学、陈治国、李勇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闫战旗:本院受理平顶山市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宗垄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3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冰: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市通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702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尚文学、张根喜: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彭付堂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尚文学立即偿还本金15万元和利息、罚息(利息、罚息利率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2、被告彭付堂、张根喜对上述第1项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周海英: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苗俊伟、周国强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苗俊伟立即偿还本金14.5万元和利息、罚息(利息、罚息利率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2、被告周国强、周海英对上述第1项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赵长青:本院受理原告韩喜景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723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赵长青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韩喜景支付化肥款777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68元,由被告赵长青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郭书华:本院受理原告程付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723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郭书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程付华偿还欠款1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元,由被告郭书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郝增全、马淑云:本院受理原告袁老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杨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吕非一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11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侯翠兰:本院审理原告郝荣香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9)豫0811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侯翠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郝荣香偿还欠款30000元及利息14400元。案件受理费910元,公告费580元,共计1490元,由被告侯翠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靳燕明:本院审理原告万生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9)豫0811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靳燕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万生能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利息11880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90000元为基准,按照月利率2%继续计算);二、原告万生能在上述款项及实现抵押权费用的范围内对被告靳燕明名下位于焦作市解放区太行西路安居19号楼2单元10号房产(房产证号:焦房权证解放字第201101825号)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件受理费4432元,公告费780元,共计5212元,由被告靳燕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靳悦杰、张玉春、陈超超、陈柳如、靳公社、陈秀云: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王庄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史湾湾:本院受理原小万诉你等人为共有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3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告周文昌:本院受理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卓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与被申请人河南卓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程序)一案中,申请对被申请人车棚、绿化树木、供电设施、供水设施等(详见查封财产清单)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传票和查勘现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定于2019年7月8日15时在博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选择受托评估机构,2019年7月12日15时查勘现场。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30日到博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评估报告书。如不按时到场或领取评估报告,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0日10时起至2019年6月1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拍卖被执行人常梦丽购买河南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博爱县文化路东段169号鼎基怡景居小区E04号楼2单元101号商品房一套和E04号楼10号车库(房产证号:博房权博字第201500396号),具体事项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4日10时至2019年6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以下标的物:陈志民名下所有的位于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丰泽园B区16号楼1单元8号房产及该房内财产。拍品详情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联系人:尚警官。电话:17603917382,备注:上述标的物如流拍,本院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向阳:本院受理原告浦小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804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丁军:本院受理原告崔相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流程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振江:本院受理原告姚延福诉你、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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