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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5-07
2019-05-07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绿在林间 法在心间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4
(上接01版)几天的时间里,服刑人员崔某、夏某已经在这块坡地上种植下2000余棵大叶女贞苗木。
    去年3月,崔某、夏某二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合伙购买的位于舞钢市尹集镇康庄村的林坡砍伐。
    经鉴定,二人滥伐林木1335棵,合立木蓄积29.1137立方米,其中立木蓄积19.8063立方米为公益林。事后,二人主动到舞钢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舞钢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认为,崔某、夏某盗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林业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本人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应对环境破坏方面承担责任,应把被盗伐的树木按数补种并保证栽苗成活,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除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外,还应补种6675棵树木并管护至树木成活为止。
    舞钢市法院审理该案后支持了舞钢市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此后,在舞钢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舞钢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林场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在林区设立了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当日,在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和林业工作人员的现场见证和监督下,崔某、夏某真诚悔过,并栽下一株株树苗。
  “我们认罪,也深刻悔罪,保证按照要求补种树木6675棵并管护至成活。”补绿现场,崔某边栽树边对河南法制报记者说。
    舞钢市检察院检察长韩跃武表示,通过复植补种,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教育和惩罚了毁林的违法分子,最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也是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这种形式,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批群众’。”舞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新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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