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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4-26
2019-04-26 第03版:庭审直击 大 |  中 |  小 

像还是不像?

双汇告春都侵权案二审开庭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王东通讯员赵栋梁/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808
    春都泡面搭档
    双汇泡面拍档
    提起火腿肠,人们便会想到两大品牌——双汇和春都。然而,最近双汇与春都因为一款产品的包装设计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闹上了二审法庭。
    一起侵权案件,为何闹到二审?法庭焦点有哪些?双方如何答辩?昨日,省法院民三庭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下面,河南法制报记者带你直击庭审。
一审回放    
构成商标侵权,法院判赔30万元
    2012年2月21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汇)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分别获得了第9106355号和第9106356号图形商标,核准类别包括猪肉食品、肉、鱼制食品、香肠、肉罐头等,期限为201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
    双汇表示,从2016年开始,他们在河南等地市场不断发现河南省天和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和泰公司,拥有春都、王中王、狮子等注册商标)生产的春都“泡面搭档”外包装模仿原告同类产品“泡面拍档”,包装图案与双汇注册商标图案极为近似,误导消费,严重影响了双汇同类产品销售收入。
    为此,双汇投诉至相关工商部门。2018年1月至2月,偃师市、郑州市、中牟县等工商部门相继查扣了天和泰公司部分侵权产品。
    之后,双汇将天和泰公司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停止商标侵权,赔偿100万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天和泰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双汇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判处天和泰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行为,赔偿双汇30万元。
    对此,天和泰公司表示不服,向省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直击 4个争议焦点,双汇不同意调解    昨日,省法院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围绕4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焦点一
    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为天和泰公司生产?
天和泰公司
    双汇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侵权产品是天和泰公司生产的。
双汇
    2018年1月至2月,偃师市、郑州市、中牟县等工商部门相继查扣了天和泰公司部分侵权产品。侵权产品的外包装箱、包装袋、肠衣上均标注有“春都泡面搭档泡面搭档王美味不可挡”“产地:河南省洛阳市制造商:河南省天和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字样。
焦点二
    该产品的包装、装潢是否享有在先使用权?
天和泰公司
    产品使用的图案是公司股东孙某早先完成的《完美搭档》美术作品,经授权天和泰公司享有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在先使用权。
  (注:经法官提问,天和泰公司诉讼代理人表示,孙某于2010年完成设计图案,2011年12月在报纸上发表,2012年申请了著作权登记,但一直未能提供图案使用的相关证据。)
双汇
    双汇这款产品包装装潢图案于2009年2月已印制,使用在先,2009年5至7月份已经全国制版使用,其产品包装装潢泡面拍档图案作为主要组成部分,于2009年3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包装箱(泡面拍档)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9年12月30日获得授权,有效期10年。
焦点三
    被控侵权产品的包装、装潢是否侵犯了双汇对第9106355号、第9106356号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产品包装上使用的美术作品占据比例较大,与双汇涉案注册商标在构图要素和整体外观上存在较大区别,二者不相似,并且他们产品包装上标有商标名称,其使用不是商标性使用,不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被控侵权火腿肠标识除与双汇注册商标在卡通形象的排列方位、表情、姿势、手脚形状等小细节处有不同外,在图案构成要素和构成方式上几乎无差别,整体视觉效果相近。
焦点四
    如构成商标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天和泰公司
    同意调解解决。
双汇
    不同意调解。
    庭审持续3个小时,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情况,审判长宣布案件暂时休庭,择日再判。
典型意义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食品加工大省,境内食品加工企业众多,对我省社会稳定、经济腾飞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双汇集团是国内最大的肉类食品加工企业,为我省畜牧业和食品深加工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双汇商标系中国驰名商标,而春都系国内第一家火腿肠品牌。双汇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对于推动我省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正常的食品生产、销售秩序,促进良性竞争,营造我省公平竞争的良性氛围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该案的审理,对建设我省健康有序的商标秩序,净化市场环境,遏制利用不正当取得的商标权进行恶意诉讼具有典型意义。
  “希望通过对此案的公开审理,普及商标权知识,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审判结束后,我们在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师生进行互动的同时,还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该案审判长说出了在学校审理此案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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