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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第12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以高利为诱饵专骗亲友获刑十年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沈丹阳陈建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40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沈丹阳陈建伟)芦某以月息3至5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布下骗局,专骗身边的亲友,并将所骗取的385万元中的大部分钱款用来购买奢侈品。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2年以来,芦某以经营公司、承接工程需要资金为借口,以月息3至5分的高利为诱饵,向身边10名亲朋好友非法集资385万元,除了54.38万元用于还本付息之外,大部分被芦某用来购买奢侈品,其余资金芦某拒不提供去向。
    4月9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芦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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