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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1 第05版:清风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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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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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民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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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我受命起草一份检查建议书,自以为不在话下——在转隶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之前,我作为一名检察官,曾撰写过不少检察建议书。 “察”与“查”一字之差,大同小异,目的相同,内容一致,都是说问题、提建议、讲整改。这可难不住我。半个多小时后,针对整改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就撰写好了检查建议书,自我感觉良好。谁知,经主管领导审阅后,内容被修改很多。看到被圈圈画画的部分,心里有些不悦。但反反复复、认认真真地推敲被修改的地方之后,我的思路慢慢清晰起来:检查建议突出的是“纪挺法前、纪严于法”,自己却沿袭惯性思维,无论是在谋篇布局还是造词用句上,都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考量,去提意见,去谈整改,以“法”的威严代替“纪”的权威,仔细想一想,确实是自己在党章党纪党规的学用结合上有不足,思想转换不到位,思考问题囿于老套,没有将法纪很好地衔接,再加上自己太过“轻敌”,才导致失误。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反腐倡廉工作站在新起点,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和能力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需要在思想、职能、工作上做到深度融合,做好法纪衔接、法法衔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本色,扛起党和人民的重托,实现新的作为。 (马民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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