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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4 第16版:平安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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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记13分仍酒驾再记12分罚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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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王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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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王妍)一男子的驾驶证因交通违法被记13分,他不仅未及时进行学习清分,还酒后驾驶机动车。近日,该男子面对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开出的记12分、罚1000元的处罚单时,后悔不已。 3月19日晚上,该大队在一路口设卡夜查酒驾,一辆白色轿车迎面驶来。经现场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涉嫌酒驾。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该驾驶员名叫刘某,其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已经记分13分,处于超分状态。 刘某对自己酒驾的行为供认不讳。该大队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加上之前刘某驾驶证上的13分,刘某的驾驶证已经在一个周期内记分25分,超过24分,需要到车管所报名学习,并且重新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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