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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4-01
2019-04-01 第03版:法眼观澜 大 |  中 |  小 

开机广告 需按下法律暂停键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12
    近日,澎湃新闻采访发现,在市面主要品牌中,夏普、创维、小米、乐视、长虹、康佳等电视机,在开机后均会自动播放视频广告。其中,夏普、创维、长虹、康佳的电视厂商去除开机广告存在困难,小米、乐视品牌电视机的开机广告无法消除。此外,东芝、松下、三星、LG等品牌的电视机并无开机广告。
    其实,3年前就有媒体报道过部分品牌智能电视机播放开机广告的事情,到现在仍普遍存在。
    电视机厂家的说法是,一方面开机广告可以减轻消费者的购机负担,降低电视机的价格,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很多服务。另一方面,
法律中未明确禁止电视机植入广告,开机广告并不违法。
    其实,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看,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由此可以得出,智能电视机可以有开机广告,但是看不看得由消费者说了算。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现实中,一些智能电视机的厂家没有在说明书上明示开机时有广告,因此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电视机厂家应对开机强行植入广告的行为作出解释,并给出解决方案。
    针对消费者的质疑,一些厂家称可以让维修师傅取消开机广告,一些厂家称无法取消开机广告。
    笔者认为,开机广告可以有,但是消费者应该能够方便地取消开机广告,厂家不能强制让消费者观看。这些智能电视机的厂家已经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组织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向违规的厂家提起公益诉讼,用法律手段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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