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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1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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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假药案”医生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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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跃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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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备受各方关注的聊城“假药案”有了结果。警方认定医生陈宗祥的行为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但未发现其从中牟利,没有证据证明患者王某禹死亡与“卡博替尼”(该药未经批准使用,是一种抗癌靶向药物)有直接关系,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此前,陈宗祥因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被警方立案调查。 @宗恩:只有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才能让人们感受到公平正义。 @国峰:本次事件归根到底是法律与生命权之间的冲突。道德是法律的底线,法律从本质上说是为人类生存服务的。 @策马入林: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不枉不纵,为山东公安点赞。恶意不可纵,善意不可欺,民意不可渎,法意不可移。 @乐乐牙医:医德与法律法规有冲突,医生该如何抉择?希望这种剧情别再上演!别让心系患者医德高尚的医生付出了爱心,得到了伤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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