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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3-29
2019-03-29 第09版:平安校园 大 |  中 |  小 

5元与5年

作者:□耿宁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12
    赵星(化名)很胖,每次发服装都要给他一件大号的。他的长相给人一种老实听话的感觉。然而,他却因为5元钱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本来应该享受美好校园生活的他却来到了未成年犯管教所。
    赵星上小学时,父母都忙着做生意。他们只关心赵星的学习,只要考试不及格,等待他的就是一顿打骂。渐渐地,他对学习丧失了兴趣,对父母失去了信任,父母对他的态度也由宠爱变成了冷漠。
    2016年9月,已经上初二的赵星为了摆脱父母的管教,用退学要挟父母把他转到了外地的初中。随后,他又以在宿舍居住受他人影响为由,在校外租房居住。在摆脱束缚的时候,赵星也失去了父母的关心与庇护。他租住的地方并非自由自在的天堂,而是他人生的黑洞。在校外居住后,赵星经常与同学一起旷课到网吧打游戏,后来几乎天天在网吧泡着。随着上网时间越来越长,他的花费也越来越大。兜里钱不够花了,他就跟同学商量着去找低年级学生“弄点钱花花”。一天
    晚上,他们找到了低年级学生王某,采取打骂、威胁的方式,将王某身上仅有的5元现金抢走。王某报警后,赵星很快被抓获。最终,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不以抢劫财物的数额为定罪标准,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赵星抢劫他人财物的数额虽小,但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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