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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7 第09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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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支付宝﹃被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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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程绍功刘汴鹤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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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程绍功刘汴鹤)日前,经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受害人李某支付宝“被贷款”案终于尘埃落定。被告人魏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李某是鹤壁市淇滨区某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名教师,平日生活十分节俭。2017年7月18日,李某忽然收到支付宝一则偿还贷款的提醒信息,李某吓了一跳,不知何时,自己支付宝账号竟然从蚂蚁借呗借出了2.6万元。仔细翻看支付记录,李某发现这笔贷款都转给了魏某,魏某是李某的同事,两人同住一间宿舍。 据警方查明,魏某两年前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其经济条件一般,花钱却大手大脚,喜欢请客吃饭、唱歌,还喜欢看网络直播,并给网络主播送礼物,钱不够用,就打起了室友李某的主意。 由于李某生活比较节俭,再加上两人认识时间不长,魏某担心向李某借钱未必能借到,便决定利用两人同住一室的便利条件,私自从李某手机支付宝里搞一些钱。魏某假意借用手机,问到了李某手机的开机密码。2018年6月19日早晨,趁李某尚未起床,魏某偷偷拿到李某放到床头的手机,利用手机验证码修改了李某支付宝的密码,并试探性地向自己手机支付宝成功转账100元。此后10天左右的时间,魏某使用李某支付宝累计在蚂蚁借呗上借款2.6万元,为避免刷脸验证,魏某先后借款14次,每次借1000元至3000元不等,每次实施犯罪行为后,魏某均及时删除了相关手机信息。 事情传开后,单位另一名员工张某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魏某先后以其伯父因贪污犯罪跑事情需要钱、自己遭遇交通事故撞伤人需要赔偿等借口,骗取张某钱财1万元。经审查,魏某借钱的借口均为骗取张某信任而编造。 ●●检察官提醒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电子支付已经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支付安全的问题。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机密码和各类支付密码,不要随意告诉他人,最好周期性进行更改,维护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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