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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第08版:法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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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检察官送花生﹃感谢司法救助帮俺家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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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黄庆华李浩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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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黄庆华李浩明)“俺这次来,就是来感谢检察院,感谢国家的司法救助帮俺家脱贫!”近日,叶县田庄乡村民周某带着一大包炒熟的花生来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送给检察官郭艳红。 去年7月,周某到湛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申诉,当时她情绪激动,拿着脸盆不停地敲,大喊冤枉。原来她的女儿刘某在一起盗窃电缆案件中被认定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但周某认为女儿受主犯蒙骗,在被盗厂区大门外等了不足五分钟,就离开了现场,并没有参与盗窃,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 该院控申科科长郭艳红调查发现案发当晚刘某明知是去盗窃,还与主犯等人一同前往,因为害怕所以没有进入厂区,在外望风一会儿便独自离开,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误。随后,该院启动第三方参与信访化解机制,召开公开答复会,邀请律师、学者参与答复。周某认可了检察院的答复,服从判决,愿意息诉罢访。 办案过程中,郭艳红得知周某是当地有名的特困户,刚刚做过手术,其丈夫早年间因车祸去世,独自带着外孙女,没有其他收入。 “不能让这个家庭就这样垮了!”郭艳红向湛河区检察院党组汇报此案后,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文斌要求,要结合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工作,把结案与脱贫两个工作挂上钩,实现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该院经过和民政部门、乡政府、村“两委”多次研究,达成了共识。 今年2月,该院对周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同时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实施联合帮扶,为其送去5000元司法救助金,县民政局、乡政府为其办理农村低保、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补贴,所在村聘用周某为卫生保洁员。为保障她4岁外孙女的心理健康,该院派出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未检干警持续对孩子的生活、学习进行关注,开展心理疏导,保障救助效果持续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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