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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第02版:要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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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汝州更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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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东红吴元成陈亚洲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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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时节,柳色青新。 从焦桐高速公路汝州东收费站出站,双向十车道的广成东路两侧,绿树新枝,花色斑斓,行走在步道上的人们笑意盈盈。问了几位行人,说起汝州的绿色之美、和谐之美,他们都竖起了大拇指。 曾经,汝州作为一座煤城,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很大。近年来,汝州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建设山水宜居绿城的目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林业生态三大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法机关责无旁贷。 3月22日,在接受河南法制报记者采访时,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说:“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如何在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建设山清水秀汝州中彰显检察价值,这两年我们结合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围绕提升监督能力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也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 去年5月,汝州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前往汝州市杨楼镇某农牧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有非法倾倒的液体废物。经检测,PH值小于1,属有毒物质。环保局立即立案,并移交至汝州市公安局。汝州市公安局经侦查,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曹某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案件移送到汝州市检察院后,刘新义迅速作出指示,副检察长张延斌、顾武修带领检察干警,与公安、环保执法人员一起到案发现场查看。 “山下有一个村庄,下游还有一个水库,如果不及时做无害化处理,一旦下雨,后果将不堪设想。”张延斌说。于是,该院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侦监、公诉、民行部门全程参与,一边引导侦查,追捕追诉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一边督促环保机关对事发地尽快做无害化处理,尽力恢复原有生态。同时,锁定污染物来源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污染损害结果进行鉴定,做好公益诉讼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该案已批捕6名犯罪嫌疑人,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采访中,顾武修说:“对于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范畴的案件,我们建立了内部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部门一盘棋,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力保护汝州的蓝天、碧水、净土。” 去年,汝州市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做优刑事检察、 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四轮驱动”的工作部署,立足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该院已与汝州市环保局、汝州市林业局、汝州市国土局建立了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出台了工作协作相关文件,完善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定期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在环境保护领域形成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联动的打击合力,并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汝州市检察院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件。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两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两件因为侵权人主动履行而终结审查;行政公益诉讼17件,被监督行政机关均接受检察建议,主动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向平顶山市检察院移送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一件。通过诉讼和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保护林地面积900多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汝州市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讼前检察建议,转变了林业部门在林业、林地方面的执法理念,林业部门建立完善生态修复费缴纳行政执法管理机制,自觉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对汝河非法采沙、大峪镇非法采煤等两起非法采矿案件,该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没收侵害人采矿所得200余万元……“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保护环境的做法值得肯定,要继续实践推动。”汝州市委书记陈天富批示说。 “保护生态环境,是汝州市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让汝州变得更美!”刘新义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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