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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第14版:法治故事 大 |  中 |  小 

一封感谢信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 通讯员高紫荷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90
  “儿子现在表现很好,一切回归正常,赵检你就放心吧……”时至近日,周某的父亲还会不定时给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丽霞打电话,汇报儿子近期的状况。
大墙婚礼
    2016年5月,村民周某在村头的工地上看护施工设备,拴在车轮上的狗对着从此路过的张某狂吠,张某对狗吼了几句,周某与其发生口角。随后,张某夫妇与周某发生撕扯,扭打成一团,三人均有伤情。
    案件发生后,村委会、警方多次进行调解,双方矛盾非但没有化解,反而积怨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大,以至于张某儿子结婚当天,周某大闹婚礼现场,这让两家的关系更是剑拔弩张。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张某伤情系轻伤,鉴于两家矛盾无法调和,公安机关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周某刑事拘留,向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提请逮捕。
调查走访
    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双方当事人的亲属都找到该院,都认为自己有理。案件小矛盾大,如果处理不好,后果很严重。承办此案的副检察长赵丽霞高度重视,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办好这起特殊的案子。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捕还是不捕的问题,矛盾不化解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才是大问题。”在案件讨论时,赵丽霞提出了自己的处理思路,“要突出检察工作的一个社会责任感,不能单纯地以案办案,不管调解难度有多大,把握住一周的案件办理期限,争取把双方矛盾化解掉,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赵丽霞通过走访村干部摸清了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和基本情况,两家系亲戚和邻居,因家庭琐事纠纷不断,数年不和,久调不决。在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以及家庭状况之后,赵丽霞有了初步的调解思路和方案。
    被害人系一名教师,具有较高的素质,且家境殷实,赵丽霞先与被害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从亲戚邻里间的和睦相处到一辈子的长久平安,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到长远的和谐发展,终于做通了被害人的工作,解了心结,主动表示愿意和解,并放弃了经济赔偿的要求。
    之后,赵丽霞又开始与周某的父亲沟通。当日打架时,周父最先赶到现场,看到儿子挨打,所以认定儿子吃了亏。赵丽霞首先为周父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接着又从家庭的现状以及家庭的长远发展说起,在推心置腹的交谈中,周父泪流满面,一再表示要向对方道歉,并且愿意和解,愿意赔偿。
    做通周父的工作后,赵丽霞又驱车赶到了看守所。周某没有文化,认死理,他一直哭诉自己的委屈,情绪几近崩溃。等周某将情绪发泄完,赵丽霞才从其家庭成员入手,以孝说理、以亲情感化,谆谆教导。4个小时后,周某从一开始的顽固对抗,到连连表态愿给对方道歉,态度发生了极大转变。之后,赵丽霞邀请了村干部作为见证人,在该院进行调解,周父代表儿子以及全家向对方赔礼道歉,受害人则大度地表示不要赔偿,两家以后以和为贵。
    看着两家人不计前嫌、握手言和,村干部对赵丽霞连连道谢:“检察院不但解决了他们两家的矛盾,也给村里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啊!”之后,该院下达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在公安机关释放周某当天,放心不下的赵丽霞又将周某叫进了办公室,给他上了一堂训诫课,叮嘱他今后必须遵纪守法、做事决不能冲动鲁莽……
    后来,周父向赵丽霞提出想送一面锦旗表达谢意,赵丽霞表示不让他乱花钱。因为父子二人不识字,周父就央人写了一封感谢信,贴在了检察院的大门口,感谢赵丽霞挽救了他的儿子、挽救了他的家庭。
记者手记
    这是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心全意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司法人文关怀作为办案理念,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成功调解了一起又一起因各种民间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枫桥经验”检察版在红旗区检察院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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