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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第08版:法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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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行动不便法官上门送案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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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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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宁晓波通讯员韩“太谢谢您了唐警官! 给你们添麻烦了……”握着执行干警唐赟的手,70多 岁的申请人沈某激动不已,一再道谢。 “老先生,您太客气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2035元执行款送到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沈某家里。 2018年2月,被执行人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申请人沈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申请人沈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执行人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后因赔偿问题,沈某将陈某诉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医疗费用,陈某负担案件受理费2035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沈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陈某,并前往其家中寻找,但一直未见到陈某。一边是年过七旬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暗下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坚决维护申请人沈某的合法权益。随后,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要求陈某家属配合法院做陈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强大的执行攻势和法律威慑下,陈某主动来到法院,全额履行判决义务。 3月初,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沈某行动不便,遂亲自上门送执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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