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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4 第15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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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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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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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远广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我局向你单位下达了洛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洛环罚[2018]30008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但未提起诉讼,又未履行洛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洛政复决字[2018]第172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洛环罚[2018]30008号】。现依法催告你单位履行处罚决定:1.缴清罚款陆万元;2.缴纳加处罚款陆万元。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催告书【洛环罚催告字[2019]第3001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领取(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金业家具世界3楼),逾期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经过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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