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3-04
2019-03-04 第06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8
河南恒益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锅炉1号烟囱氮氧化物在线监控数据435.2~652.9mg/Nm3,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氮氧化物:200mg/Nm3)累计超标19个小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肆拾伍万元整,上缴财政指定的非税财政专户。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最高额为罚款数额的一倍。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或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公告送达“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洛环罚【2019】3011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领取(地址:洛阳市老城区金业家具世界3楼),逾期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79-63531292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4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