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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2-28
2019-02-28 第08版:法治关注 大 |  中 |  小 

履职尽责 塑造新形象 展现新担当

——洛阳市检察机关2018年重点工作掠影

作者:□陈卫军储涛刘晗/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46
    洛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左五)陪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冠瑜(左三)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检察院案管工作
核心提示
    2018年,对洛阳市检察机关来说是履职尽责务实奋进的一年。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人民群众新需求、检察职能新调整,围绕市委“9+2”工作布局、“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顾全大局、勇于担当,主动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倡导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执法公信力和检察形象得到大幅提高。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洛阳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检察干警自我加压、开拓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数说成绩
批准逮捕4229人。提起公诉7171人。
全面建成并应用“三远一网”系统。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21236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监督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92件。
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35件,执行金额164.9万元。
1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1个基层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3个基层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院”。
1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
9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办案能手”。
追梦2019
    回顾过去,成绩满满,展望未来,信心百倍。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展现新作为。2019年,洛阳两级检察机关将在洛阳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洛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奋力奔跑、追梦前行,创造新机遇、塑造新形象、展现新担当,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勇于担当顾大局主动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市两级检察院紧紧围绕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等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以“三个十”为载体,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着眼“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积极支持洛阳地铁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起诉涉嫌阻工扰工、盗窃等犯罪嫌疑人12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着眼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主动走进民营企业听心声、问需求。洛阳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建立检察长责任制、联席会议等六项机制,依法起诉涉嫌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嫌疑人49人,推动省检察院“30条意见”和市检察院“16条意见”落地落实,助推洛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服务精准脱贫
    全市两级检察院认真落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18条意见”,严厉打击损害国家惠农惠民政策的犯罪行为,依法起诉涉嫌坑农害农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涉嫌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15人;持续深化“一转三推进”,开展“九个一”大走访活动,选派20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坚持强党建、重治理、促发展、解民忧,带领3802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建立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2件,发放救助资金48.6万元。
    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全市两级检察院围绕“四河三渠”综合治理、中央和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7件,依法起诉涉嫌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8人;扎实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复垦耕地86亩、收回林地506.6亩、清理河道470.6公里、治理水域29亩。
依法履职保稳定全力推进平安洛阳建设
    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市两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81件600人、提起公诉58件372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全市两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建立提前介入、挂牌督办、两级会商等机制,
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在洛阳市委统一领导下,高质量完成狄治民涉黑案件引导取证、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创造审查起诉涉黑案件洛阳模式,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
    坚持打击犯罪与增进和谐并重,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市两级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229人,提起公诉7171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
牢记宗旨为人民努力满足群众生活需要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全市两级检察院持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件,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9人;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超市、学校等实地检查,督促网上订餐平台,对100余家违规商户予以取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适时介入、指导取证,依法办理电信诈骗、“套路贷”等一批新型重大网络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市两级检察院落实提升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10条意见”,扎实开展“五大一强”专项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化解信访矛盾500余起。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市两级检察院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1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送法活动176场次,受教育师生33万余人,形成“洛小未”“牡丹心语”“小岩姐姐”等优秀未检工作品牌,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洛宁县检察院未检故事《我想有个家》
荣获“2018河南检察十佳好故事”。
强化监督提质效坚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全市两级检察院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监狱巡回检察等多项机制,着力解决法律监督刚性不足问题;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突出员额制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2018年,领导带头办案407件,两级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7次,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强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全面建成和应用“三远一网”系统,办理案件226件,以科技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
    不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
    全市两级检察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4件,纠正漏捕122人、纠正漏诉92人,提出刑事抗诉39件,依法不批准逮捕994人、不起诉33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行为;扎实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以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92件,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35件,执行金额164.9万元。1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持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44件,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5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50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支持和监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省检察院“10条意见”,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47人,营造“依法办事、诚信为本”社会氛围;扎实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3件。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
    全市两级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指示精神,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诉前程序解决64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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