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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7 第09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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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拖欠10年检察官一朝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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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刘功勋 张欣枚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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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面对一笔迟来了10年的工程款,85岁的老人王某异常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的同志,感谢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这是日前,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为老人王某追回被拖欠长达10年的工程款共2.1万元人民币的一幕。     2018年5月31日,时年84岁的王某到该院控告申诉大厅反映情况。王某表示,2008年12月,时年75岁的他与包工头张某达成口头协议,由王某在张某承包的工程中负责水电安装工作。2009年结算工程款时,张某以王某安装的部分水电工程不合格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按照王某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检察官均无法与张某取得联系。     受理案件后,办案的民行检察官详细审查了案件,借助丰富的办案经验得出以下判断:“该案有其特殊之处,即建设工程可能存在分包嫌疑,对案件的简单处置并不能做到案结事了。”因此,办案检察官努力与总承包人取得联系,在总承包人的配合下最终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承认王某曾为其安装水电工程的事实。随后,办案检察官努力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张某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并给付王某2.1万元工程款。     最终,王某在该院领回了2.1万元工程款。一场长达10年的维权终于画上了句号。       (刘功勋 张欣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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