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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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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需有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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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梦飞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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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媒体报道了杭州市一家棋牌室因 无证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被处以5万元罚款, 其违法所得为2700余元。在网友看来,到棋牌室 打牌,饿了卖点零食或让店家做点吃点,再寻常不 过,有人觉得罚得重,也有人认为没证就该罚。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 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 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正是据此对棋牌室进行的处罚。 没有许可证要罚,有了许可证,但如果超出经营范围,也会被罚。梳理过往的新闻可以发现,在对商家进行罚款前,执法机关往往没有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或纠正,而是直接进行处罚,因此被群众诟病“一刀切”或“杀鸡儆猴”。虽然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但在处罚时还需考量作出的处罚是否合理与适当。 法律法规的初衷正是为了让群众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监管部门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没有错,但不能只有惩罚,只重惩罚。严格执法要有度,应以宣传教育为主,罚款为辅,指导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从而规范市场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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