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2-22
2019-02-22 第13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263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21315号贾秀琴、任飞: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州胖嫂五谷香农产品有限公司诉被告贾秀琴、任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21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楼北部418领取该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的顺延一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文生与被执行人唐红敏、李明公正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唐红敏、李明共同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花溪路南泰山路东故县祥苑安置小区17号住宅楼西单元6层西户(证号:1301013237)的房屋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3月1日后登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登波:原告张世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白建辉:本院受理的原告孙伟亮诉被告岳峰、洛阳钙丰工贸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33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白建辉:本院受理的原告孙伟亮诉被告岳峰、洛阳钙丰工贸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8)豫0311民初3398号民事判决书,现因被告岳峰、洛阳钙丰工贸有限公司对该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朱建英、蒲汉忠、洛阳博大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陆爱香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1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胡金当:本院受理原告袁俊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姚相娟:本院受理原告袁俊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庆汝、何欣:本院受理原告昌玉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31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李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洛金、孟红光、吉学斌: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洛金、孟红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8547.06元及罚息(罚息至2017年7月14日为188450.81元;自2017年7月15日起,以本金498547.0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吉学斌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026元,由被告李洛金、孟红光、吉学斌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宇冰、李东欣、姜小燕、傅超峰、刘盼: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宇冰、李东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6236.74元及利息、罚息(利息及罚息至2016年11月29日为49684.86元;自2016年11月30日起,罚息以本金136236.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姜小燕、傅超峰、刘盼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113元,保全费1520元,共计5633元,由被告李宇冰、李东欣、姜小燕、傅超峰、刘盼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国营、张晓辉、张永法、郭银龙: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国营、张晓辉、张永法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49999.38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至2016年11月30日为166875.36元;自2016年12月1日起,罚息以本金449999.3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郭银龙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339元,保全费4020元,共计14359元,由被告张国营、张晓辉、张永法、郭银龙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2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凯康工贸有限公司、洛阳昌泰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建平、田顺平、田江涛、化金阳、王红利: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洛阳凯康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9999.9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及罚息至2018年10月25日为733954.99元;自2018年10月26日,罚息以本金999999.9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1.6%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复利至2018年10月25日为30592.45元,自2018年10月26日起以所欠借期内利息65100.71元为基数依照年利率14.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洛阳昌泰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建平、田顺平、田江涛、化金阳、王红利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698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1984元,由被告洛阳凯康工贸有限公司、洛阳昌泰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建平、田顺平、田江涛、化金阳、王红利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22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恒昌精密轴承滚动体有限公司、洛阳吉瑞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周明华、马惠萍、石宝林、王泽君、王汝镇: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洛阳恒昌精密轴承滚动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9999.69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及罚息至2016年11月29日为39095.9元;自2016年11月30日起,罚息以本金149999.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1.6%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复利至2016年11月29日为774.21元,自2016年11月30日起以所欠借期内利息4940.91元为基数依照年利率14.4%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洛阳吉瑞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周明华、马惠萍、石宝林、王泽君、王汝镇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139元,保全费1620元,共计5759元,由被告洛阳恒昌精密轴承滚动体有限公司、洛阳吉瑞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周明华、马惠萍、石宝林、王泽君、王汝镇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22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县一平商贸有限公司、洛阳中康食品有限公司、王秋平、朱笑一、王平各、李四占、张冬芳、亓玉红、亓玉民: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伊川县一平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23118.4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及罚息至2018年11月28日为205114.73元,自2018年11月29日起,罚息以本金323118.4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9%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复利至2018年11月28日为1868.36元,自2018年11月29日起以所欠借期内利息4517.16元为基数依照年利率12.6%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洛阳中康食品有限公司、王秋平、朱笑一、王平各、李四占、张冬芳、亓玉红、亓玉民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35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10455元,由被告伊川县一平商贸有限公司、洛阳中康食品有限公司、王秋平、朱笑一、王平各、李四占、张冬芳、亓玉红、亓玉民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22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天堂、李妞:原告洛阳梓瑞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9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孟祥:本院受理原告王西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5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赵新社、赵维丹、牛新霞: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洛阳稳鑫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赵新社、赵维丹、牛新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3民终17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市豫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波、程萍、程丽、陈智明、虎郁:本院受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行政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建国波:本院受理原告三门峡市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三门峡源馨商贸有限公司、河南英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三门峡源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梁青、翟双喜、梁拴丁、
梁飞、梁恩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忠义:本院受理原告令狐川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202民初3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19年3月26日10时至2019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东区铁北路南侧波尔多国际葡萄酒风情街综合楼一单元1203、1204、1301、1303、1304、1306、1401、1406、1501、1503、1504、1506、1601、1606共14套在建工程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郑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551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于2019年3月27日10时至2019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拍卖标的:宁陵县信陵路中段北侧水岸豪庭(现中央豪庭)小区5幢1单元16层1601号,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电话:0370-7763070/(17603706300)吕法官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晓青与被执行人禹州市神垕三星瓷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对禹州市神垕三星瓷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钧瓷摆件予以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该拍卖标的物钧瓷摆件评估价55000元,起拍价55000元,保证金为5500元,每次加价55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详情直接登录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户名:长葛市人民法院)。
                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告宣鑫锋、河南西联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为: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宣鑫锋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受理案件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蔡志勇、卢彦花:本院受理的原告濮阳县农村合作联社红旗路信用社诉你们与王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期满后三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马瑞波:本院受理原告孟付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古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舒战华、王奇忠:本院受理的原告濮阳县农村合作联社红旗路信用社诉你们与王炳鑫、王光志、王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期满后三日下午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吕凤姣、管国明、范景浩、冯冠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濮阳县农村合作联社红旗路信用社诉你们与张付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期满后三日上午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黄飞、张志飞、王相姣:本院受理的原告濮阳县农村合作联社红旗路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期满后三日上午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同立:本院受理原告鲁健广诉你、焦继勇、杨丽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社立:本院受理原告高志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李瑞甲: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萧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至今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102执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高令、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郭素梅、开封市祥符区城关镇冬梅香辣鱼庄:本院受理了孙长林诉郭素梅、开封市祥符区城关镇冬梅香辣鱼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开封高压阀门铸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了开封市中信源正无损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诉开封高压阀门铸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03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国建:本院受理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03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云石:本院受理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03民初9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田胜(410211196401016059):本院受理刘新闻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玉霞:本院受理原告李二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李二孩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5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5月7日15时整,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朱向果:本院受理原告陈玉霞与被告朱向果、裴向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谢卫真、河南介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无法寻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07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告焦作市金昊塑化有限公司、河南宏亚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会超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823民初3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告杨小才:本院受理原告朱利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23民初3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马骉:本院受理原告侯晓亮与你、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东区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6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柳士强:本院受理原告焦战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6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八里营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国芝:本院受理原告孙丁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6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陈红磊:本院受理原告杨玉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6民初18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万古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