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2-21
2019-02-21 第24版:法治中国 大 |  中 |  小 
月入两三万“分虫”套路深

买卖交通违法记分“黑色产业链”调查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38
    交通违法记分每分卖六七十元,最多时一天能销上千分,月入两三万元……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当前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已形成一条地下“黑色产业链”,买卖各环节分工明确,中介“分虫”作案手段隐蔽,而且“套路”很深……
司机违法次数多 催生非法买分中介
    去年以来,济南交警部门连续接到多起市民报警,反映身份证丢失后被他人冒用,无故被扣交通违法记分。经过缜密侦查,济南警方抓获40多名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分虫”,由此揭开了这条“黑色产业链”。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一些司机由于一年内违法次数较多,自己驾照记分不够扣,由此催生了交通违法记分非法买卖地下中介。其中,低价买分、高价卖分的“分虫”,成为这条产业链上的关键。
每天最高销千分 月入两三万元
    专门负责办理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毕垒告诉记者,“分虫”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普通“分虫”,通过在现场或网络招揽“买分卖分”对象,然后利用他人身份证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替人销分。通常,“分虫”买入价50元一分,卖出价60元一分。
    另一种是高级“分虫”,手握大量资源,建立数十个微信群,当有分需要处理时,在微信群里“批发”给其他普通“分虫”。
    他们只要在微信群里放出消息,一两个小时就能销完。多的时候每月流水有四五十万元,利润达到两三万元。
三种模式“套路”深
    记者调查发现,“分虫”销分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模式:
    模式一:
    居民身份证和驾驶证遗失,被“分虫”冒用销分。“分虫”会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居民不慎遗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然后用于在自助处理机上为他人销分。
    模式二:
  “卖分”者主动将个人身份证和驾驶证邮寄给“分虫”,卖分牟利。民警告诉记者:“不少人有驾照但不开车,觉得驾照闲置太浪费,就把驾照提供给‘分虫’卖分赚钱。”
    模式三:
  “分虫”与个别“内鬼”共同作案。一些“分虫”通过贿赂个别有关工作人员,在查询驾驶证信息、违规销分等方面获得便利。
作案手段隐蔽
    济南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凤阳介绍,“分虫”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会通过网络发帖、移动支付等方式招揽“买分卖分”对象,规避现场交易。
    被警方抓获的“分虫”张栎,在卖分过程中从不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手持多个手机号也都在他人名下,注册绑定的微信号多达20个。
建议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买分卖分”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而且削弱了交通违法记分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作用,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铲除这一“黑色产业链”,加大打击是关键。
法条
    办案民警坦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卖分”者的追责较难实现。
惩戒
    专家建议,除对“买分”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一律重新处理外,可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多次“买分卖分”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使其在社会上处处受限,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从源头上消除违法销分滋生的“土壤”。 (据新华社)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