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9-02-21 第17版:平安许昌
| 大 | | 中 | | 小 |
|
|
“老赖”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乔瑞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8 |
|
|
|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乔瑞峰)2月19日早上6时30分,鄢陵县人民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延军的带领下,坚持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开展第十一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再次吹响春雷执行的号角,给“老赖”们一个措手不及。 刘某与曹某等人因健康权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刘某赔偿曹某等人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义务。8时30分,执行干警赶到鄢陵县望田镇某村被执行人刘某家中。看到执行干警到来,刘某随即躲进厕所,玩起了“躲猫猫”。最后,刘某被执行干警强行带走。下午2时30分,刘某的亲属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这次执行行动持续近6个小时,先后赴城区、大马、只乐等乡镇,共集中执行案件10起,拘传5人,拘留2人,执结3件,涉案标的20万余元,树立了法院司法权威,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