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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1 第11版:平安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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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帮打赡养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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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李亚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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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华通讯员李亚静)年近七十的谢某某在胞妹和堂弟的陪同下来到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援中心),就解除与养女的收养关系申请法律援助。在法援中心的帮助下,一审法院判决解除谢某某与谢某黎之间的收养关系。近日,法院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谢某黎的上诉请求。 援助律师了解到,范某宣、谢某某夫妻供养女谢某黎读书就业、结婚生子,出钱为其购买婚房,照顾其两名子女。范某宣在2007年因病去世,谢某某深受打击,导致身体不适而住院治疗,养女谢某黎对谢某某不管不问。谢某某因跌倒致腿部骨折,谢某黎不仅拒绝支付医药费用,也不去医院照顾。无奈之下,谢某某只能由其80多岁的老母亲照顾。谢某某与养女之间的矛盾因此升级。 2017年8月,谢某某从外地回到家中,发现门锁被更换,谢某黎还在谢某某的房中喂养了两条大犬,使其有家不能归。 得知谢某黎的前夫杨某感恩谢某某为家庭的付出,愿意为谢某某养老送终后,援助律师代谢某某书写了民事诉状。法院受理后,援助律师又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供相关证人证言。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判决解除了谢某某与谢某黎之间的收养关系。 之后,谢某黎向焦作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谢某某又来到焦作市法援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再次指派律师郭凌利承办此案。二审期间,谢某黎依然辩称双方系亲生母女关系,不存在收养的事实,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二审法院审理后于近日判决驳回谢某黎的上诉请求。至此,此案尘埃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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