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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第06版:检察天地 大 |  中 |  小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创新未检“3+1”模式

作者:□周庆华党玉红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68
    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怎样与《五年检察改革规划》迅速接轨?怎样引入专业力量,组织联合社会更多力量,达到双赢、多赢、共赢?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以“3+1”未检工作模式作出了响亮的回答。
    一直以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都是我省办案量最大的基层检察院,办案量约占郑州市的18%,河南省的5%,该院未检部门年均办案量200件650人,占郑州市未检部门办案量的三分之一,居全省之首。该院与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联手,创新开展“检察院、未管所”+“司法社工、社会企业、爱心组织”+“涉罪人员家属”合力共同教育改造涉罪未成年人的“3+1”未检工作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延伸实践活动。2018年以来,该院未检部门基本实现了对服刑人员及其家庭的全覆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褒奖。
    “家庭能给予孩子归属感。一个有归属感、有向往的孩子,才会愿意真心改造。”该院未检科科长宋刚说。检察官们联合未管所工作人员,主动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们建立联系,邀请他们分批参加“3+1”教育改造模式实践活动,通过一些成功改造的案例,让对孩子失去信心的家长重新关注自己的孩子,参与到“3+1”教育改造活动中来。
    该院检察长王青说:“金水区检察院联合未管所,通过多种渠道与50多家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建立了常态化的共建共育机制,对刑满释放未成年犯提供就业形势政策解析、就业信息筛选、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切实有效的服务,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减少了未成年犯由于生活无着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目前,已有多名刑释人员通过“3+1”模式在刑满后即顺利就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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