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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1 第11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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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环境违法案件
依法追究行为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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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立马安莉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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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月23日,在洛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8年全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通报了5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据了解,2018年,洛阳市共查办环境自动监控监测违法案件14起,处罚金额255万元,对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发现的环保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金额达440万元。 2018年12月,洛阳冀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尘和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受到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洛阳市金顺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鹰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伊川产业集聚区嘉庆水务有限公司等企业被依法处罚,部分企业被移交司法部门进一步处理。 (马立马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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