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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第12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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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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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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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14925号曹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18)豫0105民初1561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还款义务,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于2018年12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4925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5日内,自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名下位于金水区农业路22号6号楼1单元3层303号(产权证号:1501327902)房屋一套用于清偿债务。限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办理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评估拍卖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你自己承担。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郑州居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浩柳诉郑州居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付胜利: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宁路小微支行诉被告郑州琼玉商贸有限公司、高昭、宋歌、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付胜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3940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上诉人高昭)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楼北部418领取该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的顺延一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谷小香、崔艳伟、郑州锦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河南汇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季东方诉郑州锦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谷小香,河南汇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崔艳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冬达、刘瑞丽:本院受理河南众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豫价评估[2019]高新法院0102号鉴定评估报告、(2018)豫0191执恢1191号评估报告异议通知书、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选定拍卖机构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27日10时起至2019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林州市林虑大道82号兴林世纪城(温莎王朝)1幢101铺-105铺、2幢101铺-105铺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spm=a213w.3065169.0.0.M03r4A,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16969号郝振飞、李爱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财富广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6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开开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云建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马军峰、高莉霞、范振铭:本院受理原告刘永超诉你们与马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84民初4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湖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告祝龙:本院受理陈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陈锐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邹法明:本院受理的张磊、李彦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丰润生:本院受理原告陈磊与丰润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及告知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赵强、万玲、蒋辉、信阳普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南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赵强、万玲、赵永强、蒋辉、信阳普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对外委托进行评估。现依法通知你们到本院技术处参加公开选取评估机构,领取评估机构选取结果告知书、现场勘查通知书等有关评估事项的相关通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4月3日上午9时30分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室公开选择评估机构、领取评估机构选取结果告知书,于4月16日上午9时30分进行勘查现场。逾期视为你们放弃评估程序中的相关权利,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郑国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俊超申请执行郑国峰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长期找不到你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9)豫0482执1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三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报告你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对你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汝州市鸿泰矿山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博裕润实业有限公司、汝州市瑞泰实业有限公司、蔡邵航、蔡红斌、李占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南汝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90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平顶山泓利炼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泓丰选煤焦化厂、宝丰县泓昊焦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及吕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11月13日作出(2018)豫0411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宣判后,被告吕建华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依法将该案移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临颍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27日10时至2019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冉松立名下位于河南省临颍县纬一路南侧银河家园6幢商业房地产,房权证临颍县字第3150526001号。详情请关注:(户名: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36.JaSrit)。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下列财产:2019年2月27日10时至2019年2月27日10时止拍卖漯河市召陵区燕山路舒漫新空间10楼10幢608号。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874,特此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羽与被执行人刘亚伟、刘俊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刘亚伟、刘俊德的鹤壁市淇滨区农垦花园B区4号楼1单元2层2户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已经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鹤壁市淇滨区农垦花园B区4号楼1单元2层2户的房产。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刘亚伟、刘俊德;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2月20日后登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3923385025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小霞:本院受理原告郑治国诉被告刘小霞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峡县人民法院公告郝剑平:本院受理原告杜秋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323民初27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告严永峰: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长期外出,无具体联系方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326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成国货款17500元,并自2018年6月12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厚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刘磊:我院受理原告张良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刘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良良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计算,从2015年7月12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被告已付的1000元利息应予扣除)。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杨欣波:我院受理原告韩江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14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县四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洛阳市工商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杨建立、韩延格:本院受理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伊川县四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479142.50元和利息216664.51元(暂计至2016年11月26日),截至2018年4月8日欠息786000.36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罚息和复利从2016年11月2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洛阳市工商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杨建立、韩延格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行政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京涛、白江燕:洛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送达(2018)豫0302执67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豫0302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张京涛、白江燕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与经八路交叉口西北角恒泰春天聚客隆商场1幢1-2204号房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依顿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洛阳飞鹏建材有限公司、郑俊强、杨文菲、杨文亮、朱玲玲、杨孟学、袁香粉:本院受理的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请求判令被告洛阳依顿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主债务本金400万元、利息103432.12元(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0日)、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合同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洛阳飞鹏建材有限公司、郑俊强、杨文菲、杨文亮、朱玲玲、杨孟学、袁香粉对洛阳依顿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杨文亮抵押房产(房产证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076561号、洛房权证市字00076564号、洛房权证市字00076566号)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2019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天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马燕丽、孙灵善、马会芳:本院受理崔卫东与常芳、王重阳及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常芳不服(2018)豫03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豫0305执恢1号孙有全:本院受理孙兵涛申请执行你为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2015)涧民四初字第3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因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于2019年2月26日至27日对你名下位于洛阳市涧西区符家屯以南经适房得福苑一期项目5幢1-801号房产依法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公告、拍卖须知。限公告刊登之日起五日内来本院执行局115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杨玉站、洛阳天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宋巍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27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宋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13元,公告费540元,合计9553元由原告宋巍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刘远锋、潘海霞、张海军、焦作锦浩化工有限公司:本院于2019年1月17日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吉利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豫0306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06执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铭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于2019年1月8日分别受理王国辉、王建强申请执行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6)豫0306民初887、85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06执21、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赵铁碰:本院受理孙孝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7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赵铁碰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孙孝仁43000元。案件受理费875元,公告费540元,共计1415元,由被告赵铁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田贯志:本院受理周书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27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田贯志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周书明50000元并支付自2014年5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周书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540元,共计1590元,由被告田贯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孙国强:本院受理李新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3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孙国强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新虎280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500元,公告费540元,共计6040元,由被告孙国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高剑波:本院受理杜永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27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高剑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杜永利5000元并支付以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40元,共计590元,由被告高剑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昭君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天恺建材有限公司、洛阳文科商贸有限公司、胡文科、张继辉、徐盼盼、胡耀鹏: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11民初4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高万营、郜云龙、许军伟、洛阳市高瑞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020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郜云龙、郜宏森、高万营、许军伟、洛阳森大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4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020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吕遵杰、河南大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睿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元及利息、拖欠工资125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自立案之日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众睿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洛阳永顺彩钢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赵琳琳、董卫兵:本院受理原告张银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11民初2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利利:本院受理原告郭红安、郑周萍、张战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马娜娜:本院受理原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和潘森、马伟、吕金良、荆建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202民初2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杜峰:本院受理原告郭玲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于2019年2月13日10时至2019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0/02,户名:宁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25号楼26层220-228号公寓(商铺)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电话:0370-7763052/(17603708851)张法官 西平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19年2月12日上午10时至2019年2月13日上午10时,在西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用户名:西平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396/10)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拍卖王红丽位于西平县文化路与龙泉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东楼二楼卖场,证号:西房权证字第00029452号,面积680㎡,用途营业,一楼门面房上下通道。评估价3740000元。起拍价3192000元,保证金32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有意竞买者请按照淘宝网的司法拍卖要求参加竞买,竞买不成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详细信息可在西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平台上查询。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2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9年2月11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咨询电话:0396-2163046(张法官),监督电话:0396-2163009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付松涛:本院受理董俊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在执行杨富山诉陈延钦、孙春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10时至2019年3月1日上午10时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春生所有的位于叶县龚店镇叶邓路南阳光小区北楼7楼706号、10楼1006号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详情请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5/07)。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本院联系。联系人:杨小勇联系电话:0375-2863657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向辉:本院受理的原告肖江学诉向辉、涂新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03民初48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张焕平、李秀瞻: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永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永祥的诉讼请求是: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焕平、李秀瞻支付欠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132000元;2.2018年1月7日之后继续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提交答辩状的期限结合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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