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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第10版:平安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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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超车风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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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江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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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江毅)近日,一场小雪悄然而至,家住辉县市赞城镇的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308省道行驶时,因着急超车,与另一辆小型轿车相撞,双方车辆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经现场勘查认定,师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不得超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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