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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第05版:平安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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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冬日送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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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信燕燕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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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信燕燕)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及时跟进、上门发放,20天后拿着2万元救助金的段某某老人激动得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谢谢。”发自肺腑的笑声让冬日的小院内外洋溢着暖暖的温情。 1月15日,三门峡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张斌、帮扶干警陈柏林、湖滨区检察院检察长尚粉红等一行到陕州区观音堂韩岩村为段某某老人送上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叮嘱老人保重身体,好好生活。 时间回到2018年12月,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在办理张某寻衅滋事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段某某在拾荒时被他人无故殴打,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应赔偿段某某2.4万余元。但被告人张某无正当职业,靠低保维持生活,无赔偿能力。段某某受伤后住院花费均由亲友凑钱,因刑事案件得不到赔偿造成生活更加困难。 通过走访了解,湖滨区检察院发现段某某是三门峡市检察院对口帮扶的低保贫困户,患有多种疾病,日常生活靠低保和亲友的资助救助。尚粉红听了控申科汇报后,当即安排控申科启动该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要优先办理、开通绿色通道。 经审查,段某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控申干警在完善相关材料的同时,加快调查进度、跟进审批进程、最大限度争取救助资金2万元,在短短20天内将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 据尚粉红介绍,2018年依职权办理4起司法救助案件,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5万元,同比上升350%。在救助资金发放后,该院采用定期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跟踪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切实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和关怀送到急需救助的群众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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