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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第11版:平安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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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程序 两天判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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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李书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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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李书涛)日前,由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在淇滨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系新修订的刑诉法实施后,淇滨区检察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从受理案件到法院判决仅用两天时间。 2018年12月28日,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淇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受案当日,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陈某某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援助律师。陈某某在听取律师的意见、知悉法律后果后,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12月29日,淇滨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淇滨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陈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为提高司法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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