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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3 第11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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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 解封房产来还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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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芦萍崔建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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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芦萍崔建涛)1月17日,许昌某房地产公司向申请人刘某支付了180万元欠款,一起欠款纠纷案得以执结。 2017年,某房地产公司向刘某借款15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为2%。2017年11月后,该公司不再支付利息。刘某起诉某房地产公司还钱。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8年11月,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待售的4套商品房。此后,刘某多次到法院询问,希望能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款。而按照正常程序,房屋通过拍卖变现最快也得几个月,刘某的要求很难实现。某房地产公司则希望法院能解封房屋,通过正常渠道卖掉房子还债。 多次沟通后,承办法官提出了解决方案:在开发商提供可靠担保的前提下,解封查封的房屋,房屋售出后再偿还刘某债务。 2019年1月上旬,开发商主动和法院联系,说房屋已卖,可以履行执行义务。“这下能过个安生年了!”刘某喜不自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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